行政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丹东高新区 点击次数:204 发布时间:2020-12-0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安民镇:

现将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财政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农发【2019】2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是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机节能减排,减少农机事故隐患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分管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切实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


定本地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与咨询力度,利用农机年检、转户、驾驶证换证、下乡等场所广泛宣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惠农政策,将此项政策尽快宣传到广大机主,让广大农机户实实在在体会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加强调度和工作总结。各单位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并在每年8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年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高新区社事局。同时将电子文档《XXX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发送至lxy306220@163.com

附件: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1日

 

 


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0年12月1日印发